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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户存折里的现金被人从ATM柜员机上离奇取走。
核心提示:
存折在户主手中,而户主从来没办有银行卡,但是存折里的钱却不翼而飞!本月9日,市民曹小姐等户主向本报反映,他们130多名拆迁户的数个存折,同时同地被人在ATM机上取款,其中最高的为600元!另有多份存折因余额不足,未被成功取款。事后,拆迁户们才知道,原来某房地产公司在给他们办存折支付拆迁费的时候,还分别办了一张银行卡,但是一直没有交给住户。目前,房地产公司怀疑银行卡被人偷走而导致这起事件。
户主投诉:百多存折被人冒取
去年12月15日,曹女士以自己母亲的名义开了存折账户,在建行长寿路办事处取款时发现存折中余额只剩下43.97元,莫名其妙少了500元!她马上就将这一情况向该办事处反映。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她,这些钱已于当天被人用银行卡在ATM机上取走。这让曹女士大吃一惊,她和家人从来都没有办过银行卡业务,怎么可能会给人用卡取走钱呢?她说:“幸亏前几天刚刚取出了6000元,不然损失就大了!”
由于她的存折是和其他130多名拆迁户一起办理的,她随后把这一情况向其他户主通报。不少户主很快发现了同样的情况,也有不少户主因存款余额不足,在ATM机上无法提取而幸免。而他们发现自己的存折竟然都配了一张银行卡,而他们根本就没有办过银行卡!自己的存款别人竟然可以用银行卡取用,这令130多名户主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当天,很多户主到银行销掉了与存折配套的银行卡。同时他们还报了警。
本月9日下午,10多名拆迁户向记者展示了他们持有的存折,其中有5份存折的记录上显示被人在取款机上取款:两份被取走600元,一份500元,一份400元,还有一份100元。由于是跨行取款,他们均被扣除了2元费用。奇怪的是,记录显示取款都是在去年12月15日在同一台ATM取款机上操作完成的,该取款机显示号码为2020440930。
银行透露:存折外还有银行卡
据介绍,1998年前后,东山区越秀中路的这130多户居民与岭南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房地产公司通过建行中山二路办事处定期向他们支付拆迁安置费。2000年,公司以各拆迁户户主的名义,在建行东山区中山二路储蓄所分别开了户。随后,该公司将存折发到每位拆迁户手中。该工程之后虽然辗转易手,并最终落到芳村区东门房地产开发公司手中,但双方期间的偿付关系一直顺延下来,由芳村区东门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
户主们称,东门房地产开发公司不仅扣留了户主的银行卡,而且从来没有告知他们有这张卡。据介绍,他们领到存折后马上就更改了密码。但建行长寿路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告诉曹女士,银行卡是领到存折之后一段时间才开出的,而办理银行卡必须持有户主的身份证和密码。
本月9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建行中山二路办事处。该办事处罗主任告诉记者,早在2000年10月20日,该办事处就应东门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要求,以每位户主的名义办理了130多份存折,同时为每张存折配发了一张银行卡。当时,130多份存折和银行卡都移交给了该房产公司。
据他介绍,虽然户主们在拿到存折之后纷纷改了密码,但这并不能改掉银行卡的密码,用银行卡同样可以取存折里的钱。罗主任称,该办事处将尽快调查清楚事情,并给储户一个说法。
地产公司:卡一直由财务保管
前天,记者辗转联系上东门公司工程师邱先生。他承认,在各户主手中持有的每份存折之外,公司还保留有一张银行卡。他解释说,这些卡是用来给各位户主发放安置费的,一直都由公司财务保管。据介绍,事发后市拆迁办有关负责人已经将户主们反映的情况告知公司。他表示,有人偷拿了这些卡去取了钱也说不定,公司目前也正在调查此事。
律师说法:房产公司要负责任
昨天,记者采访了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的宋志斌律师。宋律师认为,由于存折中存入的是户主的拆迁安置费,所以这些存折、银行卡及存款的所有权均应该属于户主。因此,该房产公司当时应把存折和银行卡一起发给户主。公司自己保留这些银行卡,已经属于不恰当的行为。此外,户主存款被冒取,在不明确是何人所为的情况下,该房产公司起码要负保管不善的责任。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魏黎明摄影/本报记者萧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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