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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 消息灵通人士日前透露,由国务院法制办组织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在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后,将提交本月下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此次公司法修改,对涉及上市公司的内容,改动幅度很大,值得关注。”
尽管现行公司法自1993年12月通过后,曾分别在1999年12月、今年8月作过两次小的改动,但专家指出,“此前两次改动,只涉及少数几个条文,用法律术语讲,只是修正。而即将进行的修改,据不完全统计,将新增40多个条款、大改条款超过80个、删除条款10余个,还有50多处的文字改动。”据悉,修改重点将集中在:修改公司设立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股东权益保护机制;健全公司融资制度,促进资本市场发展。此外,专家指出,关于公司转投资、股份回购、发起人和管理层持股转让等内容的变化,更是此次修改的亮点。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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