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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消息
今年7月,岳阳市中院对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受贿案,作出了维持一审原判的裁定。余斌因受贿9.5万元,同时还有10万元违法所得,一审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与其他受贿案不同的是,余斌虽然承认收过他人钱财,却证明其中的10余万元已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在该案查办过程中,曾有人将余斌说成是一个“受贿济贫”的好官。那么,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呢?记者近日到岳阳市检察院进行了采访。
余斌受贿款去向有三
余斌的女儿去英国读书用去一部分,自己打牌输掉一部分,以个人名义借出一部分
据岳阳市检察院反贪局办案干警介绍,余斌受贿案是去年初该院接到多人多次举报后立案侦查的。在初查阶段,行贿人已供认曾先后5次共向余斌行贿11.5万元。检察机关传讯余斌后,他很快向检察机关供认先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并交代这些钱的去向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女儿去英国读书用去一部分,二是打牌输掉一部分,三是以他个人名义借给了下辖的横铺乡政府10万元(当年底已归还5万元)。据此,去年7月30日,岳阳市检察院对其作出批捕决定,并于当年10月在君山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期间,对余斌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个人放贷款算成扶贫
被取保候审后,余斌受人点拨,把“赃款用于扶贫”当成救命稻草
到了审判阶段,余斌突然提出他受贿的赃款用于“扶贫”了。反贪局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有证据证实:是在余斌被取保候审期间,有人给余斌出了主意。这个出主意的人对余斌说:“你不是平时也送一些钱给某些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而没有报销吗,你把这些都提出来,也许能减轻处罚。”余斌于是进行了回忆,这里3000元,那里5000元,总共凑了不到4万元的一个数字。出主意的人又说:“2002年6月,横铺乡财政困难,你不是给了横铺乡政府10万元吗?”余斌回忆说:“当时这个乡财政发生困难,要向市财政借钱,我看市财政也同样困难,就将我自己的钱借了10万元给他们。可这是有借条的,而且在当年底已还给了我5万元。”出主意的人说:“这也算,是用于扶贫了。”
反贪局办案干警告诉记者:“关于余斌受贿赃款用于‘扶贫’的问题,我们在办案中已经掌握得一清二楚。”
办案人员回忆了当时的情况:他们查出余斌在教育局下属企业拿了5万元没有归还,也没有打欠条,企业也没有给他挂账,准备按贪污处理。在讯问时,余斌解释说他拿这5万元主要是在担任副市长后有些公务开支不好报销。办案人员问他哪些“公务开支”,余斌便将他先后给了一些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共计将近4万元的清单列出来交给了办案人员。办案人员从实际出发,就未将这5万元按犯罪处理,也没有作为非法所得收缴。办案人员接着说:“至于他借给横铺乡的10万元,这纯属是余斌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借贷关系,因为当时横铺乡就给余斌打了借条,横铺乡财政账上也注明是借的余斌个人的钱,而且已经还了他5万元。这不算他将受贿的钱用于‘扶贫’。”
替行贿人招揽工程
余斌受贿1万元,全市学校配备“386”过时电脑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说余斌不仅将受贿的钱用于“扶贫”,而且他的受贿犯罪行为并没有给社会造成危害。对此,岳阳市检察院一位主管领导表示:“余斌案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比如,他收受了行贿人的贿赂后,就违规将工程指定给行贿人来做。”
办案人员给记者举了个例子:2002年3月某日晚上,余斌的一个熟人李建波受长沙托普电脑公司业务代表王晓东之托,送给余斌现金1万元。余斌二话没说就收下了。10多天后,李建波与王晓东找到时任临湘市教育局局长的余斌帮忙,要求承接该市教育系统各个学校电脑教室安装建设业务。余斌当即安排教育局仪电站与李建波及托普公司进行洽谈,最终托普公司与教育局下属各校签订了300多万元的合同。钱到账后,托普公司却给各校安装的是已经过时淘汰的“386”电脑,给全市电脑教学造成极大损失。《检察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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