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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初,人家无年龄限制的时候,人家“想唱就唱”的时候,人家PK的时候,你在干什么?那时候你为什么不作规定,不作要求,不作限制?非要等到人家惹出热来,惹出火来,惹出“乱”来才去挨条限制?———崔书君
■小崔嗦事http://blog.oeeee.com/cuisj
近日,广电总局向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印发《广电总局关于同意湖南电视台举办<超级女声>活动的批复》,里面的各项要求,让人越看越觉得眼熟。倒不是说这个要求曾经实行过,单说那些选手不能怎样,评委不能怎样,选票不能怎样的规定,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完全是针对超级女声活动所做的靶子,所做的射击目标。不是“指哪打哪”,而是“打哪指哪”。当然,对一项活动的要求必然要有针对性,要有的放矢。可是,这种针对性不能是“马后炮”,也不能“亡羊补牢”。想当初,人家无年龄限制的时候,人家“想唱就唱”的时候,人家PK的时候,你在干什么?那时候你为什么不作规定,不作要求,不作限制?非要等到人家惹出热来,惹出火来,惹出“乱”来才去挨条限制?
虽然,相关的法规、政策、要求都有不完善的地方,都可能在事出之后才去改进。但是,不能对于发生过的,不能有针对性地去就事论事制定法规和要求。否则,这就不是“国法”,而只是“家法”,甚至是动用“私刑”。
赵本山在小品《送水工》里有句台词,当范伟给他一双鞋时问他多大脚,赵本山说:你多大鞋吧?你多大鞋,我多大脚。现在广电总局的相关规定就是这种可笑的思考逻辑,而且非常明显。
也许有人要说,想当初没想到那超级女声整这么大,也就没注意。现在是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应该没错吧。是的,那没错。但是改进也该举一反三啊,不能走一步看一步啊。就算超级女声已经过去了,现在亡羊补牢也是没办法的事。可是,人家湖南台已经说过了,还要举办超级男声,你为什么不赶快制定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还说什么“暂不批准举办《超级男声》活动”,难道非要等到人家超级男声也举办两届再见机行事?难道非得等到人家“想怎样就怎样”之后,再规定不许怎样?
如果都等人家做了之后才去横拦竖挡的,不但对于湖南电视台是不公平的,对于那些参赛者也是不公平的。凭什么头一两届就没什么限制,到了后来就有限制。既然这样,夜长梦多,赶早别赶晚,都往前冲,都往前挤。不发生踩踏事故才怪。
哦,对了,还有一个缓解办法,可以去参加中央电视台的《梦想中国》啊,那里院子大,房子大,桌子大,不怕人多。原来是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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