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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5版:大都会 今日开庭 <上一版下一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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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5月11日来源:信息时报作者:

  

  妻子能向银行查询丈夫个人存款吗?

  读者L女士:我已结婚十多年,家庭收入全部由丈夫掌握,家庭积蓄的数万元也是以他的名字开户存款。不久前,我丈夫起诉要求离婚,他在向法院提交的财产清单中称家庭存款仅有数千元,对丈夫想独占存款的行为我非常气愤,并向法院提出异议,法官要求我举证,我揣

着身份证、结婚证到银行要求查询,不料银行竟说以我丈夫名义所开的个人存款账户属我丈夫的个人隐私,拒绝了我。我该怎么办?

  答: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具有不可侵犯性,包括夫妻一方也不得侵犯另一方的隐私权。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32条、《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8条,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状况和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金融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或者扣划个人在金融机构的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个人的储蓄存款情况和个人存款账户等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材料,银行拒绝你的查询要求是正确的。

  但是,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对以你丈夫名字所开的个人存款账户情况进行调查。

    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020)34323197

  开通时间:15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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