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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家”欠赌债 赌客入户劫人

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5月11日来源:信息时报作者:闫晓光 李朝涛

  

  时报讯(记者 闫晓光 李朝涛 通讯员 黄义涛 邓敬文) 向六合彩“庄家”投注参赌非法获利50多万元,“庄家”无法给付,该男子竟纠集几个老乡将“庄家”从梅州劫持到深圳,34小时后才被警方解救,获救后的“庄家”也因非法参与六合彩赌博被警方刑事拘留。日前,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拘禁“庄

家”的5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欠债“庄家”被强行带走

  1996年,李某在蕉城开了一间歌舞厅,不久后,他又与服务员合伙搞起“六合彩”赌博。去年11月的一天,张某在李某处投注,获利50多万元。李某扣留一部分张某所欠投注款后,付给了张某现金7万元,又将一辆价值18万元的小轿车做赌资给了张某,但仍欠张某15多万元。

  今年1月上旬,张某纠集了几名湖南老乡,租乘了一辆吉普车来到蕉岭县,13日,他们找到了李某住处。

  1月14日早上约7点多,李某的儿子上学打开大门,他们趁机冲进去后控制了李某及其儿女,要求李某立即付清所剩赌资,万般无奈之下,李某打开房内的一个保险柜,取出现金4600多元以抵赌债,而后这伙人将李某所有的手机2部、银行存折和储蓄卡等物一批全部带走,并强行带走了李某。

  拘禁者获刑“庄家”被拘

  张某一伙人把李某带到深圳市福田区水围村某招待所,对李某说还清赌债后才可回家,李某马上打电话给亲友请求帮忙筹款。15日下午,李某的朋友两次共存入10万元到张某指定的账户内。警方同时发现其在深圳市福田区水围村一带活动,于是迅速行动,成功解救出被控制34个小时的李某。

  蕉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夏某民等5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非法债务易引非法拘禁

  针对此案,经办法官告诉记者,近年来,非法拘禁案呈上升趋势,这类案件的起因往往都是索债,而由赌债等债务所引起的比重越来越大,这与此类债务得不到法律保护有关,因此,法官提醒市民不要参赌,否则不仅债难讨,还容易走上暴力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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