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万事俱备只待开锣
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5月19日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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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定向增发的第一例也已经顺利完成,G综超昨日宣布其定向增发所筹集的资金已经到账。至此,管理层先前制定的新老划断“三步走”计划的第一步已经正式迈出,时隔一年之后中国股市的再融资大门终于再次开启。
发行条件适度提高
《办法》对发行条件进行明确和细化,并适当提高发行条件。《办法》对发行条件作了五节三十六条的详细规定。其中规定关于主体资格,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办法》对于发行人的经营业绩等财务指标作出严格的规定,要求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并且累计要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办法》同时还要求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能高于20%,最近一期末不能存在未弥补亏损。
违规单位将遭“冷冻”
《办法》对于发行人以及中介机构的监管得到了强化。在信息披露方面,《办法》规定,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认真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并对其所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除了《证券法》规定的处罚措施外,证监会还将对有违规行为的发行人以及中介机构采取“冷冻”的措施。《办法》规定,发行人向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证监会将终止其发行审核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
而证券服务机构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证监会也将在十二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三十六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字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
“第一步”已迈开
按照证监会的计划,新老划断拟分三步走:第一步,恢复不增加即期扩容压力的定向增发以及以股本权证方式进行的远期再融资;第二步,择机恢复面向社会公众的其他方式的再融资;第三步,择机选择优质公司,启动全流通条件下的首次公开发行。
昨日,两市定向增发的第一家公司已经产生。根据G综超的公告,参加增发的机构投资者已经将约6亿元资金打入了G综超的账户,其定向增发计划顺利完成。公司此次定向增发约4644万股,募集资金约6亿元,折合发行价为每股12.92元。
由于G长电的股本权证已经获准发行,G综超定向增发的完成,可以视为再融资成功恢复的标志,“第一步”已经完全迈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