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二十元重判十三年
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5月20日来源: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汪次安) 见摩托车司机只有20元钱,心有不甘的劫匪欲抢摩托车并在争斗中砍伤司机。昨日,韶关中院作出终审裁定,以抢劫罪判处黄章荣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5年11月11日凌晨2时许,黄章荣伙同曾某(另案处理)抢劫,曾某先在马坝镇某路口附近租到黄某的
只抢到20元钱,心有不甘的黄章荣打起了摩托车的主意,遭到摩托车司机极力反抗,黄章荣便用西瓜刀将其面、背、手等部位砍伤。但在打斗中,黄章荣并没有占到上风,被司机打伤逃离现场。
凌晨4时许,黄章荣在医院包扎伤口时被抓获归案。司机黄某的伤情经法医鉴定属重伤,10级伤残。故法院还判决黄章荣赔偿伤者残疾补偿金、医药费等费用合计共17971.3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