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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民企挂职”遭质疑

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5月30日来源:信息时报作者:

  北京消息 日前,在服务民企、分流干部的名义下,一股由地方党委、政府以行政命令推动的公务员“民企挂职热”在全国兴起,被派到民企“挂职锻炼”、“提供服务”的干部职级不变、编制不变、待遇不变。对此,人事专家质疑:这是严禁公务员经商大背景下的“新变种”,与《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是相悖的;公务员带着权力进市场

,极易造成官商不分,催生“新红顶商人”,并进而损害市场公平。

  公务员带职进民企帮扶

  由政府部门派机关干部到民企挂职锻炼,在不少地方被视为“服务民企、分流干部的大胆尝试”。江苏通州市民营经济发达,早在2004年,当地以市委“红头文件”形式规定:市级机关(不包括公、检、法机关)干部,一半留在机关,一半到民企挂职帮扶,为期1年,每年轮换。那年,全市3400名机关干部中有1755人投身民企,退居二线的人员全部参与,69%的人到民企担任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或企业顾问等职。

  来自多方面的信息表明,公务员到民企挂职的做法近年在全国各地广为推开。去年,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中规定,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经批准自愿离职到民企工作的,3年内原单位发给基本工资,3年期满要求回原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安排工作;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河南西平县,上千名干部带薪、带职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务工招商;北京海淀区政府有关部门从今年上半年开始派机关人员到民营高科技企业“挂职锻炼”,作为“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尝试”。

  带权力“下海”有损公平

  公务员到民企挂职,确实为带动民营经济发展起到一定作用。但在采访中,一些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公务员带职“下海”挂职,经营业绩与政绩挂钩,原有的关系网、人情链、政府内部信息等成为特殊优势,其在企业工作中的“非市场化因素”不可低估。从江苏通州市委组织部提供的“机关干部创业典型”中,记者看到这样几个事例:

  十总镇退居二线的原镇长朱汉云挂职南通威宝玩具有限公司后,利用个人关系到多家银行联系贷款,并自己担保,贷款110万元,解决了企业燃眉之急;

  市民政局副主任科员黄元新挂职通州民政福利化工厂,产品销路不畅,他想到姜灶镇的华盛塑料集团需要这种产品,就找局领导联系姜灶镇有关领导对华盛塑料集团老总“公关”,很快拿到定单……

  通州市一位到民企挂职的机关干部说,因为帮办成效要接受上级考核,每个人都尽全力把工作做好,多年的关系、门路都用上了,当然会受到企业欢迎。虽然规定不得私自接受企业任何工资报酬,可一些“精明”的企业主为鼓励帮办人员多办事,往往会私下给些报酬。

  对“挂职”合法性有争议

  现在,一些地方对公务员“民企挂职”做法的正确性、合理性不仅深信不疑,而且还希望国家出台政策使其“合法”。但是,不少专家对公务员“民企挂职热”提出质疑。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专家彭宗超博士指出,现行《公务员法》规定“党政干部不得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民企挂职公务员在机关仍保留公职,公职就是权力,不管是兼职还是挂职,本质一样,都存在权力寻租的可能。

  对于是否可能催生“新红顶商人”?河北行政学院长期研究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常务副院长刘日说,“红顶商人”现象由来已久,上世纪80年代末,部分握有实权的官员想下海,又不愿丢掉铁饭碗,就保留公职参与经商活动,成为改革开放最早的“红顶商人”。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政府机构分流精简,部分单位便出资设立经营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安置分流人员。而分流到这些企事业单位的人,由于具有浓厚政府背景,在经营上拥有同行所不具备的竞争优势,成为另一种形式的“红顶商人”。他认为,目前,旨在推动经济发展的新一轮公务员“民企挂职热”,又催生了“新红顶商人”,且呈蔓延之势。

  人才专家、中纪委研究室研究员邵景均也认为,公务员带职下海难以摆脱“官商”嫌疑,虽然有些地方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接受企业任何工资报酬”,但公务员为挂职民企“服务”时很自然就结成了“利益链”。官商一体让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对整个社会造成危害。发展民营经济,锻炼干部,应当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达到,对于公务员经商这样的禁区,我们的各级政府,每位公务员都应当恪守这样的底线,真正做到依法治吏,依法治国。《瞭望新闻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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