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增至每个月810元 企业无视底线最高罚5万
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5月31日来源:信息时报
据新华社电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从7月1日起有大幅提高。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举行新闻通报会,公布深圳2006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最低工资为4.66元/小时,810元/月,比上年度增长17.4%;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4.02元/小时,700元/月,比上年度增长20.7%。2006年度最低工资执行时间为2006年7月1日至200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黄造基还介绍说,目前深圳员工工资水平与长三角相比已无优势,在劳动力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供应形势一年比一年紧的情况下,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有利于提升深圳整体工资水平,增强深圳对高素质劳动力的吸引力,满足深圳在新的一年里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据介绍,深圳市2006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为广东全省最高,特区外与东莞、惠州、珠海、中山、佛山持平。如在国内比较,其最低工资标准则低于上海,继续保持全国第二。
“最低工资公布了,最关键的是企业执行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强调,最低工资是一个硬标准,不仅员工正常上班工资不能底于这个标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也不能低于这个标准。企业如果“动最低工资的底线”将受到最高5万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