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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名探长”死后7年家人呕出1.4亿赃款

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5月31日来源:信息时报作者:

韩森的资产以物业为主,其中包括旺角通菜街186号全幢共9个单位。
  香港消息 四十多年前曾叱咤一时的香港“四大探长”之一韩森,因在位时涉嫌贪污400多万港元避走台湾,虽然他7年前已病故,但香港廉政公署向其亲属追讨贪污所得财产历时35年。前天,廉署宣布双方已经达成庭外和解协议,韩森亲属同意交出总值约1.4亿港元的资产结案。韩森也成为最后一个被廉政公暑追讨冻结资产的华探长。

  退休拥有514万资产

  曾任韩森案件主管的廉署前执行处副处长徐家杰表示,很高兴案件经历20多年后终告一段落,相信对韩森家人而言也是一种解脱。他坦言,此案是他漫长的调查生涯中印象较深刻的案件,因为当年韩森在香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这些华探长非常富有,房地产、珠宝、现金有好多,钱多到令人震惊!”

  据了解,绰号“肥仔B”、花名“长洲仔”的韩森是地道的香港人,1940年9月加入警队,最初他一直默默无闻,虽有吕乐等朋友暗中提携,却也难以得到升职的机会。1950年,韩森受命侦破一桩警察运金案,由于案件涉及警队,韩森接受任务时知道十分棘手,因此向吕乐等讨教,最后由吕乐在背后“摆平”,让案件得以侦破。1966年,韩森因此被提升为新界区总华探长,在“四大探长”中排第三位,与吕乐、蓝刚及颜雄齐名。1971年8月,韩森退休后移民加拿大。1974年,香港廉正公署成立,以“四大探长”为打击目标,发现韩森在警队服务几十年中薪俸收入总共只有19.3万港元左右,资产估值竟高达415万港元(包括两部平治房车),比收入高出20倍,经调查揭发其贪污。

  资产至今升值至两亿

  1976年,香港廉署以财富与官职收入不相称为由向韩森发出通缉令,但当时韩森已经移民加拿大,廉署只好申请将涉嫌受韩森操控的资产冻结。随后,韩森在加拿大被捕,但在引渡聆讯中胜诉,结果转至台湾定居,1999年病逝。

  据2000年香港律政司公开的资料显示:韩森涉案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商业投资及约50个楼宇单位,虽然部分是韩森的亡母伍叶、妻子尹莲、两名妾侍简淑英及刘美玉持有,但律政司相信资产是韩森贪污所得,1997年估值7000万港元,而至今年3月已经值2亿港元。

  追讨额仅占身家八成

  在调查期间,香港廉署曾发现韩森私藏大批金条、白金条及珠宝,更带同大批钻石移居加拿大。2000年,香港律政司透过民事诉讼形式向向韩森妻妾、亡母及他本人追讨已经遭冻结的怀疑贪污得来的资产。代表韩森家属的律师说,由于打官司胜负难料,为免两败俱伤,所以韩森家属决定庭外和解,并交出1.4亿港元资产。

  但是,外界相信这个数目只占总额二亿港元的七八成,而资产在35年间增值达35倍,金额之巨令人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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