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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再购退市子公司余股

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5月31日来源:信息时报作者:刘昊

  时报讯 (记者 刘昊) 昨日,中国石化已实施回购的三家子公司齐鲁石化、扬子石化和石油大明同时发布公告,中国石化将于6月1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服务系统,对以上三家公司的余股进行第二期的收购。

  根据中国石化于4月10日公布的此三家公司终止上市后余股的收购安排,6月

1日~30日为齐鲁退市余股出售的第二个结算周期,该结算周期分为申报期间(2006年6月1日至26日)和登记结算期间(2006年6月27日至30日),在申报期间内,接受余股出售申报但不进行申报出售余股的资金结算;在登记结算期间内,进行申报出售余股的资金结算但不接受余股出售申报。最迟于2006年6月30日,登记公司应中国石化的申请完成该结算周期已申报出售余股的股份转让结算和过户登记手续。

  在上述余股出售申报期间内,这三家公司的余股股东可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对所持余股进行出售申报,申报价格为原要约价格,申报出售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未被司法冻结的余股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司法冻结部分不得申报。出售申报在本结算周期的申报期间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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