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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锁儿家中3年不见天日

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6月03日来源:信息时报作者:

  乌鲁木齐消息 11岁的童童(化名)今年“六一”儿童节没有感受到一丝的快乐。他已经被父亲关在家里3年之久,不能见人,无法上学。他的境遇已经引起新疆有关方面重视,但救助工作却陷入僵局。

  11岁男童与世隔绝3年

  童童1岁多那年,母亲因患忧郁症自杀身亡。母亲的死使童童的父亲褚某深受

打击。3年前,褚某所在的单位改制,原来的职工都被要求买断工龄。虽然褚某也因此失去了工作,但性格本来就内向的他变得很反常,他坚持不去领买断工龄的钱,而是开始封闭自己,把刚上小学二年级的儿子童童强行从学校拽了出来,从此过起了与世隔绝的生活。

  褚某不让任何人到他们家,包括自己的母亲和继父,也不允许童童和任何人说话。因为岳父岳母曾经帮忙照料过童童,所以他“破格”允许他们每个月来看一次孩子,但既不能说话也不能给孩子买任何东西。

  街道数次救助被打出门

  2005年初,乌鲁木齐天山区和平路街道三山社区居委会主任张健上任不久,听说了童童被关在家里的情况后,决定帮助童童重返课堂,但每次去都遭到褚某辱骂。褚某在门后放了一把铁扳手,说不了几句就会操起铁扳手把人轰出去。一年多来,张健登门不下20次,却从未踏进过褚家大门。

  看到外孙长期被关,童童的姥姥姥爷心痛不已。虽然根据我国法律,褚某的行为剥夺了童童的人身自由权和受教育权,已经构成犯罪,童童的亲属或居委会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监护权。但是出于各方面的顾虑,童童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不愿意提出诉讼申请。

  在亲属无法或不愿监护的情况下,依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依法承担监护职责。但现实情况是,这些组织没有固定经费来源及专门人员,不具备可操作性。

  新疆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耿旭光说,“童童事件”除了他的亲属外,教育部门及未成年人保护等诸多机构也难辞其咎。他们大多是通过媒体报道才知道“童童事件”的,信息渠道如此不畅,连自己保护对象的情况都不清楚,谈何保护?

  时至今日,“童童事件”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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