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3日前一天后一天按日期查找

A19版:中国 网事 <上一版下一版> pdf

漫画一:郭敬明被判抄袭

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6月03日来源:信息时报作者:

  郭敬明被判抄袭是最近轰动文坛,天涯网友将抄袭现象称为GJM。郭敬明自称小四,博客名为“小四的游乐场”,因其拍照喜欢采用45度仰视被称之为“华丽的45度”,又因其长相较女性化被称为“教母”,进而演变成“酵母”。因代表作《梦里花落知多少》中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被判和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 上一篇下一篇>
[推荐好友][发表评论][打印本页][RSS订阅][收藏本文][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