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开车可备防身器械
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6月10日来源:信息时报
近期,广东警方已对广深高速公路“6·3”持械抢劫大巴案侦破以及故意制造交通肇事为名进行诈骗、敲诈、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重拳出击,而作为普通市民应在出行时采取哪些防范呢?
昨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该人士表示车主在加强防范的同时要积极配合民警取证。市民出行最好不要随身及在车上
民警提示广大群众
加强防范配合取证
据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介绍,目前出现的制造撞车后敲诈或抢劫、高速路入口处等地盗抢过往车辆财物等新型的车匪路霸犯罪,手法通常较为隐蔽,犯罪分子作案后迅速逃离,给侦查打击带来一定难度。为此,民警提示广大群众,加强自身防范,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警,并尽量协助民警作好取证工作。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制造“交通事故”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有人与车或车与车接触现象,事主明知系歹徒的故意行为,但无法证明。而“事故”发生后,即使有目击者,但目击者出于明哲保身考虑,一般都不愿意作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打击的机会大增。为此,民警提示,车主在高速路上或城市偏僻地区道路驾驶时一定要严格按交规行驶,切不可与人斗气抢道,以免误入犯罪分子的圈套,如与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发现有可疑情况,应立即报警等候民警前来处理。而目击到犯法犯罪分子现场作案情况的群众应立即报警,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情况,以利于调查取证工作。
市民乘车慎带现金
开车可备器械防身
针对犯罪嫌疑人在高速公路入口处等地进行盗窃、抢夺、抢劫的情况,民警提示,市民出行最好不要随身及在车上携带大量的现金等财物。车主则可在车上佩备一些必要的防身器械,经过车辆行驶缓慢路段时锁好车门,遇有可疑人员出现时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打开车窗车门,发现险情及时电话报警。对乘车时谎称受伤诈骗钱财的,司机一定要及时留住周围乘客进行证明,以揭穿犯罪分子的骗局。
时报记者 刘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