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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赖着不搬 房东无奈报警

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6月10日来源:信息时报作者:

房东宁女士(右一)很无奈,房客陈女士答应6月4日搬出,到昨天仍未搬出。时报记者 杜翠 摄
  时报讯 (见习记者 段一鸣) 宁女士将康雅花园一房屋借给朋友住了一个月,不料房屋被朋友转租给一陈姓女子。由于租让手续并非宁女士签订,而且陈某租期已到,因此宁女士要求陈某搬出租屋,但陈某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时间。昨天,宁女士实在忍无可忍,只好拨打110报警。

  宁女士曾在康雅花园买了间房屋,由于长期出差该房屋长期闲置。她的一个朋友因房屋装修而暂无落脚之处,宁女士便将该房屋借给朋友住了一个月。近日来宁女士想将房屋卖掉,但当她已与购房者签好购房合同之后,她竟发现该房屋已被其朋友转租给一陈姓女子。由于租让手续并非宁女士签订,而且陈某租期已到,因此宁女士要求陈某搬出租屋,但陈某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时间。宁女士实在忍无可忍,只好拨打110报警。

  “她多次答应搬出我的房子,我们还曾签过协议,按了手印,但她还是这样赖着不走。”宁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她与陈某共同签字按手指印的协议,该协议上写明在8日下午5时之前,陈某将搬出并退回钥匙,否则宁女士有权收回房屋。宁女士告诉记者,陈某与其朋友的租约在5月31日就已到期,但其却将房屋的门锁给换了,而且在交涉过程中,陈某也一再以有事忙回避她。

  下午4时20分左右,两名治安员赶到康雅花园。治安员与陈某通了电话,陈某又再次以自己事忙为由,拒绝前来处理此事,她还声称自己在租屋内还摆放有几十万元的财物。两名治安员告诉宁女士,他们无权处理此事,她必须要法院起诉,然后由法院判决。

  宁女士还告诉记者,她前段时间已将此房屋转卖,如果不能及时交房,她将承受房价10%的违约款。

  (报料人:林女士,奖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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