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13日前一天后一天按日期查找

A31版:观点 <上一版下一版> pdf

■最热跟帖

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6月13日来源:信息时报作者:

  陕西警方调查替考事件遇阻

  陕西洋县高二学生当枪手的替考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但是由于部分家长顾虑重重,这使得寻找替考学生落实有关替考的情况变得困难,调查阻力较大。许多孩子的家长担心,自己的孩子可能成为某些操作替考事件的人的牺牲品。

  IP:125.73.28.

  说学生完全不知道这不是事实,应根据学生对这件事的认识深浅,态度好坏以及与调查组配合程度分别处理。学生与学校都应各自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谁也不能代替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IP:61.50.236.

  一个学生怎么可能制造出有关证件呢?既然是老师让学生参加高考那学校怎么会不知道呢?学生可能是被蒙在鼓里的,即使是知情的也还是抗拒不了老师的指令的,更何况老师以为明年高考打基础为名。高二的孩子能够替考正说明替考的学生学习比较优秀,怎么可以让这样的孩子失去上学的机会呢?希望不要给孩子太大的压力了,让他们能够有一个比较安静的环境反思一下,努力搞好自己的学业还是很重要的。

  IP:218.5.23.

  他们都是成年人了,应当承担责任的,又不是三岁小孩!当然教唆者更要严惩,读书人都这样了,孔夫子要是地下有知该会怎么想呢?

  IP:已隐藏

  很明显,这样的替考行为没有学校和老师的安排是不可能做到的,而且这些学生应该还是未成年人,还在上学,也可以说他们是被老师或学校所利用,不得已的行为,可以原谅。因此,调查组应该明确宣布,由老师安排去替考的学生一律免除责任,并保证他们继续上学的权利,不影响明年的高考,以解除学生的顾虑,让调查工作能顺利进行,而在幕后操纵的学校和老师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

  IP:61.183.164.

  有关部门要把情况弄清楚。学生替考是学校安排的?还是学生自己去的?如果是学校安排的,学生没有一点责任。因为学生服从学校的安排是正当的,只能说学生的辨别能力较差。学生是被动的、弱势的,不能把孩子当作这次事件的牺牲品。要保护好孩子、保护人才,不能说被人利用以后,就一棍子将他打死,更何况这是学校有组织、有安排的,学生更没责任。

  IP:218.22.88.

  重症须用重药方,要维护高考的神圣,要维护 其他考生的权益,幕后操纵者必须彻查,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替考学生也要给予停考一年的惩罚,以儆效尤。

< 上一篇下一篇>
[推荐好友][发表评论][打印本页][RSS订阅][收藏本文][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