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民企将自管干部人事档案
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7月25日来源:信息时报
为加强东莞民营企业自管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性,东莞市将对全市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50名及以上,且已设立集体户口的民营企业建立自管干部人事档案,在全市民营企业中排名50强,或纳税额在全市前10名的民营企业将有望建档。
根据《东莞市民营企业自管干部人事档案暂行办法》,民营企业的干部人事档案是指经市
民营企业建立自管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如企业现有干部人事关系在东莞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50名及以上(被东莞市评为50强民营企业,或纳税额排在全市前10名的民营企业,现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5名及以上的),且已设立集体户口等。
民营企业要求自管干部人事档案,需向人事局申请,东莞市人才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受理申请与审核。另外,企业要根据干部档案、集体户的数量确定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具有一定人事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党员干部,经东莞市人才服务中心培训后上岗。经批准自管干部人事档案的民营企业只负责档案的保管,而不能直接从事档案的转递业务,档案需转递的,必须派专人将档案上交人才服务中心,不准作一般物件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钟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