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交强险”留意三环节
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7月25日来源:信息时报
1 代理手续费
不超过实收保费的4%
虽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交强险”方面的手续费有严格规定,但不排除有保险公司违规操作过高收取手续费的可能。据了解,原本获准经营的安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因为手续费超标而被广东省保监局停止了在全省范围内的出单权。目前,安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东莞
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表示,保监会规定,“交强险”的代理手续费不得超过每笔业务实际收取保费的4%。虽然目前尚未见到有关具体情况的通知,但应该注意的是,“交强险”并不是某一家公司的险种,而是国家以法定形式强制实施的险种,各个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经营“交强险”。
2 实施首年实行统一费率
“交强险”第一年将以一个全国统一的基础费率先做起来,对于定价产生的偏差,来年可根据这项业务所经营的数据进行修正。由于“交强险”是一种全新的保险制度,缺乏基础数据,因此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首年,私家车、农用车、出租车等42个不同类别的车型均将实行统一的基础费率。
经过一年的运作后,如果在“交强险”业务上有盈利,保险公司将降低费率或者提高保额;反之则将提高费率或降低保额。第一年各保险公司没有擅自变更保险条款的权力,也不可以擅自提高或降低保费。
3 提防惜赔、拖赔
及各种理赔漏洞
一旦交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保监会负责人表示,各保险公司要严格规范“交强险”理赔服务,努力杜绝惜赔、拖赔现象和各种理赔漏洞。对严重违规的公司,保监会将取消其经营交强险业务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