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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借高利贷遭追债跳落三楼摔成了重伤

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7月25日来源:信息时报作者:杨昱

昨日,22岁的肖聪躺在广州军区总医院的病床上。医生说,他的手、脚、骨盆等多处骨折。而目前,他还将接受3个重要手术。时报记者 杜翠 摄
  时报讯(记者 杨昱 通讯员 王贵平) “是的,我后悔了!”昨日下午,22岁的肖聪躺在病床上,呻吟着说,他后悔不该因为家庭困难就借高利贷。肖聪告诉记者,7月19日,在罗冲围一家宾馆内,被2名债主追债,无奈之下,他从宾馆3楼上一跃而下,当场摔到马路上,身上手、脚、骨盆等多处骨折,耳膜穿孔,惨受重伤。

  债主发现报警顿生恶念

  因为家庭困难,肖聪南下广东,到东莞一家公司上班。从去年9月到今年5月,肖聪断断续续向家里寄款10多次,一共5万多元。由于先前曾拖欠多个朋友的钱,最近几个月来,他经常是“拆东墙补西墙”,无奈之下,经过朋友介绍,他找人借了高利贷。双方达成一致:1万元1天利息500元。

  7月19日晚,两名债主将他带到罗冲围一家宾馆的3楼某房间,两男子先对肖聪一顿拳脚,然后告诉他,当晚12时前不还钱,“小命难保”。当时肖聪只好向他的一个表姐打电话,希望表姐能够救济。表姐张某为了安全起见,悄然报警。肖聪说,民警与他联系时,被两名债主发现,对方顿生恶念,欲对肖聪下毒手。无奈之下,他从宾馆三楼的阳台上,纵身一跃,“噗”的沉沉一声,摔到了马路上。

  追债人要负担刑事责任

  两名债主的行为是否违法犯罪?对此,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表示,私人之间的借贷,其利息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即违法。“显然,1万元1天收取500元利息,远远超过了规定!”朱永平说,两名债主将当事人叫到宾馆,涉嫌非法拘禁罪;而打骂当事人,在其压力下,当事人跳楼,二者有比较明显的因果关系,所以其涉嫌造成了故意伤害罪。朱永平认为,追债人不但要负担刑事责任,还应当负担民事责任,即是赔偿其医疗款。据悉,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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