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职员大肆受贿近百万
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8月15日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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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个案1
工程主管5年受贿近百万
小职员也可以大张口索要贿金,原广州海运局房地产部总工室工程主管、广州海运(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预算主管35岁李智斌就是个鲜活的例子。
工程主管,并不是什么位高权重的人物,在广州海运房地产公司系列案件中,也只能算是一个小人物。但是,李智斌职位虽低,手中却掌握着工程图纸修改、增加工程量及编制工程预、结算书的权力。1997年2月至1999年12月任职期间,李智斌利用其负责工程项目预结算的职务便利,在其公司建设的天鹅大厦工程的预结算和竣工验收过程中,先后7次收受了承接工程的广东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分公司项目经理郭某某给予的贿赂款项共达人民币95万元;1993年1月至2002年1月,先后15次收受广东廉江建筑总公司广州分公司项目经理李某某贿送的人民币共25000元;1993年10月至2002年6月,先后6次收受了潮阳第二建筑总公司项目经理郑某某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000元。2005年2月6日,海珠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智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人民币30万元。
个案2
沉迷赌球贪污800万公款
30岁的吴灿乾是广东省燕塘企业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原主任助理、主办会计,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县人。2001年3月至2004年9月在任期间,他因为沉迷赌球,竟然贪污800多万元公款,结果被处以极刑。
当时,吴灿乾利用其负责记账、复核、结算利息等职务便利,采取偷盖“现金收讫”公章和出纳私章,伪造付款凭证及虚列利息支出等手段,先后49次将广州市燕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交给广东省燕塘企业总公司结算中心的公款共人民币8434548元据为己有。
个案3
虚荣心作祟副局长落马
“打肿脸充胖子,极端的虚荣心,是我走向犯罪的原因”。对着铁窗,孙永和追悔莫及。这名原广东省电力局某分局的副局长,因收受包工头人民币45万元,2001年2月被黄埔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孙永和出生在大别山下的一个小镇,父亲是名搬运工,母亲无业,家里共有兄弟姐妹6人,生活困难。参加工作后,孙永和的经济状况得到了明显好转。他做了这样的总结:对父母的孝心,对亲朋的感激心,与自己的虚荣心交织在一起,不自量力,死要面子,不惜贪赃枉法,终于落得使家人蒙羞,自己坐牢的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