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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行只可吸纳百万元以上人民币定期存款

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2006年08月16日来源:信息时报作者:

  时报讯 根据加入WTO的承诺,中国金融市场大门将在年底打开,但并非所有外资银行都能分享人民币零售业务的盛宴。记者获悉,中国银监会日前向部分银行下发了《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外资银行想要从事人民币零售业务(如存款、信用卡等),必须在国内注册,成为独立法人。

  记者日前拿到

的《条例》修订要点中看到,允许外资银行在自由选择商业形态的原则下,实施当地注册法人银行导向。举例说,目前大家所熟悉的“××银行上海分行”,其含义是注册地在外国的某银行在华分支机构。若改为独立法人,则成为某外国银行在中国的独资银行公司——“××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业内人士表示,据我国入世承诺,年底将对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零售业务。但这一承诺并不意味着眼下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的103家外资银行分行,能直接获得人民币零售业务牌照,分享我国14万多亿人民币居民存款的大蛋糕。

  在《条例》修订要点中,对法人银行与外国银行分行将实施差别政策,如允许法人银行从事银行卡业务,但外国银行分行由于非法人主体,不能发行银行卡。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新规允许法人银行从事全面人民币业务,但也为其设置了较高标准,如“允许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同时,法人银行总行初次获得人民币业务许可,仍需满足“开业3年、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但目前,外资银行在我国设有法人机构的仅为14家,其中7家外资法人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

    据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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