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拉丁舞王港女总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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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诉讼的王以智热爱拉丁舞,先后跟随多位名师学习,被告是15届拉丁舞世界冠军费尔伟瑟及其丈夫萨卡尼,王以智于2000年开始,跟随两人学跳舞,至2004年,萨卡尼要求王以智支付1.2亿元,作为2004年至2012年的学费。在2004年8月,两人在一场公开练习时,萨卡尼在一大批人面前粗言辱骂王以智,双方的关系开始破裂。王以智其后入禀法院,要求取回已经预缴的6200万元学费。但对方拒绝归还6000万元预支学费,她诉至高院向对方索偿。
年约60岁的王以智,于美国大学毕业后任职计算机程序员,上世纪70年代投身银行业,起初任职纽约CitiBank,约20年前转职汇丰银行私人银行服务部,现职亚洲区行政总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