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客户存款68万银行职员判15年
时报讯 (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刘先加)一个银行营业部的普通柜员,利用职务之便竟然贪污客户存款68万余元用于生活挥霍和归还赌债。日前,这名男子被潮州中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入账的方法,于2004年11月至2005年8月间先后12次截留某公司缴入在该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资金20笔共计人民币686906.20元。所得赃款大部分被其用于生活挥霍、赌博、小部分用于个人还债及房屋装修。
林晓波,广东省揭东县人,在任某银行潮州分行营业部临柜柜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收取客户银行存款的过程中,采用收款不
林晓波归案后,退回银行人民币9万元多元,其余赃款无法追回。法院认为,林晓波身为国有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财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