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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价节节飙升之际,一则消息为全国购房人带来了些许兴奋。最近,温州率先牵手开发商,突破了合作建房项目最为困难的拿地环节,成为全国第一个进入开发阶段的合作建房项目(详见本报11月17日A14版报道)。而此前,国内还没有成功的案例。
温州人的成功拿地,让民间看到了打破房地产商“暴利”的可能性。更长远来看,如果个人集资建房可行的话,突破的不仅是房价高企的局面,而且还将撬动目前已成“行规”的房地产行业利益格局。
然而,乐观之余人们也不禁担忧——面对房地产商的集体“围攻”,个人合作建房能否抵御住种种风险,笑到最后?事实上,众多业界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一致表达了这一担忧。“一是拿地难,二是融资难,三是合作者之间利益难以调配。”一位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
而广州的合作建房发起人魏琨在与记者对话时,也频频感慨“地价太高,拿地很困难”。
广州发起人 希望与开发商合作拿地
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牵头人、该市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智强近日宣布,温州“个人集资建房”的委托开发商于日前拿到政府挂牌出让地块,5个月后可望动工。然而在广州,遭遇拿地之痛仍然是合作建房者心头最痛。
“与温州的只有开发商能拿地相比,作为一线城市的广州,土地拍卖更为开放,个人也可以参加。”广州的合作建房发起人魏琨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温州拿地的门槛主要来自政策,而广州合作建房者的障碍,则是市场竞争。“我们也参加过一些土地拍卖,但感觉地价太高难以承受。”僧多粥少,来自民间的合作建房者要拿地并非易事。
另一方面,开发商的“排斥”倾向,多多少少也影响到合作建房者的成功拿地。据魏琨透露,此前曾准备竞拍一块地,那块地原本并不优秀,但由于有合作建房者的介入,从而引起了开发商的普遍关注,因此,原本应是相对平静的竞拍局面,却一下子来了十余家开发商,地价也被抬得老高,合作建房者拿地的想法,自然便化为流水。
对此,魏琨希望,能与开发商合作拿地,以减轻压力。
开发商 有兴趣合作但怕人心不齐
对于魏琨抛出的这一橄榄枝,日前,有地产发展商对时报记者表示,愿意与合作建房者进行项目合作,但担心其中存在的风险。
“开发商不会拒绝任何有利润的项目。”光大地产副总经理陈洪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积极回应道,如果切实可行的话,他愿意与合作建房者进行项目合作。不过他同时表示,与合作建房者的合作未必是完全没有风险的,比如对于项目设计等细节性内容,由于参与合作建房的人水平良莠不齐,人心不齐,恐怕意见较多无法统一,而只要某一细节不能统一,就会使整个项目停顿不前。
“我们很关心合作建房是怎样做决策,怎样监控的,对违约的会员又是怎样约束的。”陈洪志表示,毕竟从法律意义上说,合作之后对外均是由房地产开发商出面,买地也好,缴纳税费也好,签署文件也好,都是开发商签名,因而开发商也相应的承担着责任,一旦项目因为某些细节停滞不前,相关的罚款开发商该向谁来追讨?
专家 类似“团购”利于开发商
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谈锦钊认为,广州最初把合作建房想得太简单了,加上政府的态度不够支持,因此进展缓慢。“合作建房者有必要重新考量自己达成目的的方式。”谈锦钊表示,温州合作建房的模式类似于团购,与一般意义的合作建房概念不同。但他觉得,这未尝不是诸多合作建房方式中的一项良好尝试,对开发商来说也并不是坏事。因为团购可以解决产销问题,相对于眼下大量滞销房来说,可以减轻开发商的压力。
谈锦钊说,目前我国开发商扮演的角色实际上是服务商,既不是建筑商也不是投资人,只是组织调动各种因素创造利润,赚取差额。目前开发商在项目前期运作、销售阶段的广告宣传等方面所耗费的精力和资金过多,使得项目有太多不可预测的高风险,必须设定较高的房价才能够保证收回资金。
而在团购模式下,开发商直接依据经验和资源就能完成一个房地产项目,省去了融资、销售这两个最易出风险的环节,尽管利润少了,但却是“稳赚”。
而赵智强则认为,合作建房并非“团购”,因为土地和房产所有权都是属于业主的,开发商仅仅是受委托而已。实际上是合作建房者利用开发商的资质和牌照建出自己的房子。这种委托行为与团购有所区别。不过,他不认为合作建房可以撇开开发商自己来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