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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激辩
大洋新闻
2007年04月24日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新浪网友

  IP:60.217.169.*

  真晕透了,欠电话费还这么理直气壮,社会风气不好,电话费不是钱吗?在社会上偷拿一分钱都是犯罪,我是电信的,曾经催过电话费,欠费的一个个跟大爷似的,催费的一个个像孙子,电信是有做得不够完善的地方,有时不太公平,但各位扪心自问一下,你们做的就对吗???

  IP:222.133.27.*

  我在广州工作的时候,由于公司临时调离,致使电话费拖欠200多元。我曾经和电信部门联系,采用“电汇”的方式缴费,不行。对方讲,必须坐车去广州缴费。所以说,我们现在提“电话缴费评定个人信用”,还需要好多改进的地方。首先建立一个公正评价的机制,才能建立真正令人信服的“诚信”。

  腾讯网友

  咪咪:支持。这是央行建立个人征信系统的重要步骤。手机是一个人最能代表自己存在的最直观的东西,他的使用又以话费的消费为前提。如果一个人连这点与外界沟通的细心与耐心都不具备,其信用当然就令人不放心,理所当然要反映在征信统计和记录系统中。个人信息多次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对一个人的信用程度进行评价。我认为这是正确的。一个人的信用系统里是不能考虑特殊情况的,否则系统很难建立和运行。建议信用系统设置记录修改的时间,一旦被列入黑名单中,经过多长时间的友好记录才能转化成为正常客户设置。

  木子腊梅:手机欠费这样的事情纳入信用体系,这是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法制国家的做法,把这种做法移植到我国会不会水土不服?我国有我国的国情,我国是否有适合这种制度生长的土壤?银行在建立这种制度时要多方面考虑是否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