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三措施确保桥梁及水上交通安全
为吸取“6·15九江大桥被撞垮塌事故”的教训,东莞将全面排查桥梁通航隐患、加强检测和整治危旧桥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管理。近日,东莞市交通局局长韩任海主持召开了桥梁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座谈会,东莞市交通局、海事局、航道局、公路管理局、路桥总、运管处、港务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及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关
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各司其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桥梁及水上交通安全。
记者从该会议了解到,各桥梁管养单位将于近期组织一次通航桥梁防撞设施检查,增加防撞胶、轮胎、障碍装置等设施,有条件的桥梁应安装电子监控及危险警报系统。同时由东莞航道局负责,对所有通航桥梁的警示标志进行排查,完善标尺、标高、净宽、防雾灯、警示灯、反光标志等设施。并且对全市所有航道标志进行排查,检测通航桥梁的河道状况。
同时,对去年排查发现、尚未完成整治的四五类桥梁,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和方案;开展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营运船舶以及超载、超高、超宽运输船舶的整治行动,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会议还提出,由东莞海事局制定培训计划,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航行规定、操作能力和应急能力培训,对码头的施工、作业和船舶的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清理无证驾驶、无证上岗、“黑员工”等,严肃查处破坏航道和通航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另外,东莞海事局将应联合东莞航道局、市运管处、市港务局等单位,尽快修改完善水上安全应急预案;市港务管理局也会积极扶持发展水运企业,推动水运企业的结构调整,建立企业化的现代管理制度,逐步消除个体经营船只。
时报见习记者 肖汉民 通讯员 蔡宗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