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内暗藏过百穿山甲
时报讯 (记者 黄超) 昨日上午8时许,广州市森林公安分局办案人员尾随几名犯罪嫌疑人,在白云区石井庆丰村兴隆西街7号一间出租屋内查获一批受保护野生动物,在出租屋内堆放着冻体的穿山甲81只、巨蜥3只、熊掌16只,还有23只活的穿山甲。并将正在卸货的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随后警方又在附近一出租屋内将老板等另外3名犯
罪嫌疑人抓获。
记者从广州市森林公安分局一负责人处了解到,今年7月森林公安分局在石井商贸城内查获一批野生动物,其中包括穿山甲、巨蜥、熊掌等。由于这批野生动物都属于受保护动物,而且来路不明,警方根据现场线索继续展开追查,直到最近,终于摸清位于兴隆西街的这一储藏窝点。
昨日一早,警方掌握线索得知有新的货源将会运到该仓库,立刻调集力量准备将罪犯一网打尽,当上午警方出其不意的冲进出租屋内时,几名犯罪嫌疑人正在从车内卸货。警方立刻将出租屋内的5名犯罪嫌疑人逮捕。
随后警方得知该储藏窝点的老板就在旁边一出租屋内,立刻组织力量将老板在内的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随后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清点,发现出租屋内堆放着冻体的穿山甲81只、巨蜥3只、熊掌16只,其中还有23只活的穿山甲。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轿车倒停在出租屋一楼的车库内,执法人员打开轿车车尾箱,豁然看见几个像铁笼一样的暗格。
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这辆轿车尾箱内的暗格就是用来运输野生动物的,这些罪犯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迷惑检查人员的视线,从而逃避检查人员的检查。”
据广州市森林公安分局梁队长介绍,按照昨日现场查获的野生动物品种和数量,主犯最高可以被判10至15年有期徒刑。
(报料人:陈先生,奖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