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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注销驾照“复活”还剩10天
大洋新闻
2007年09月21日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何雪华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华) 记者日前获悉,广州持驾照人士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注销的驾驶证恢复还剩10天。

  据悉,车管所及上级有关部门为妥善解决机动车驾驶证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问题,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N、P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超过1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经交通安全教育后给予办理恢复。办事期限在2007年9月30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