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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银行自定业务价格为时尚早
大洋新闻
2007年11月21日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通存通兑终于可以跨行了,办理现金业务可以有更多的网点选择。然而过高的业务费率让市民普遍感到难以接受,网上对此更是骂声一片。可以预料,按目前公布的标准收费,“蚂蚁搬家”式的资金转行仍然难以消除。

  引人关注的是,此前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包括备受争议的银行卡跨行取款收费和小额账户管理收费,其标准不

是由央行统一就是严格控制、监管,完全放开由银行自主定价的,“跨行通存通兑”开了先河。这是否意味着,今后会有更多由银行自主定价的项目出台,市民将不得不忍受银行更多的昂贵服务?

  市民质疑四大银行为何高收费,要解释也不难:国家既然把四大银行定位为“商业银行”,那么他们按商业模式操作和收费,就是理所当然,他们也坦言“按市场化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然而,他们是否真正的商业银行,却是值得质疑。以笔者的见闻,四大银行的人事任免,重大业务的安排分配,呆账坏账的冲兑处理,资金上市与其他金融政策等方面,都获得国家极大的优惠、扶持,并非真正的商业银行所能享受得到。因此,“商业银行”的定位是否早了一点?或者说,转制为商业银行后,他们是否就可免除应负的社会责任和便民惠民的服务功能?

  由于历史的原因,四大银行的垄断地位至少三五年内仍难打破。老百姓的水电费、公积金、商业贷款、工资、社保等日常业务,仍然离不开他们。在利益机制下,他们极易结成市场联盟行使定价权。在这种背景下,银行的自主收费必然就是高收费,而客户不但难以组织起有效的形式与之展开利益博弈,连用脚投票的权利也被剥夺掉。

  事实上,“跨行通存通兑”是一项公共政策,收费上须充分考虑现实性和合理性。中小银行的商业属性比四大银行强得多,在跨行存兑上,他们完全可把价格定得高一些,然而他们却选择了低收费。这与他们的市场弱势有关,但不也说明四大银行“食水过深”?名义上姓“商”而实际姓“公”的四大国有银行,对事关民众利益的业务价格,仍须由央行统一为好,自主收费远远未到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