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协会:露天停车位不能长租
记者就小区长租车位一事电话咨询了停车场协会相关人士。据停车场协会有关人士介绍,小区的停车场用地是公共绿化用地,开发商就不能买卖只能租。如果露天停车场经营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开发商也无权做长租,因为长租期间不确定产权是否有变化,所以不能长租。
规定,停车场首先要满足业主的需要,如果满足业主需要后仍有空位,也要经过业主同意,才有权出租、出售车位。停车场协会的有关人士还表示,如果小区业主租用了车位后也不能转租他人。
至于小区内车位能否转租外来车主一事,根据《物权法》
而2004年11月15日颁布实施的《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住宅小区的室内和露天停车场属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标准为室内停车场小车月保费用为400元/车,大车月保费为560元/车,室外停车场小车月保费用为150元/车,大车月保费为300元/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