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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改革开放历程 解放思想是扫除障碍的法宝
大洋新闻
2008年01月30日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回顾我国改革开放的历程,思想解放是推动我们前进的动力。1978年关于真理检验标准的大讨论,破除了“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使人们从教条主义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改革开放初期,中央创办经济特区,实行对外开放,把我们从长期闭关自守状态中解放出来。9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谈话,把人们的思想从计划经济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将改革开放推向了新的阶段。实践充分证明,解放思想是扫除障碍、引领发展的“法宝”。改革开放以来每一个巨大的变化,无一不是思想解放的结果。广东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首先必须争当解放思想的排头兵,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大发展。——汪洋

  【一】

  1978年,全国解放思想破除教条主义精神枷锁

  交锋: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引发了一场全国范围的大讨论。邓小平高度评价了这场讨论的重大意义,并于12月13日,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作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讲话。12月18~22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彻底否定“两个凡是”的方针,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实现了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并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了经济建设上来,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开始了中国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僵化半僵化到全面改革、从封闭半封闭到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转变。

  【二】

  1979年,深圳特区成为中国改革开放试验田

  交锋:特区与旧中国“租界”大不同

  1979年7月,中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特区。8月13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内容是扩大地方和企业的外贸权限,鼓励增加出口,办好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央正式将“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特区成立不久,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是通过深化改革来加以解决还是以此否定特区,便成为争论的焦点,其中最著名的是特区与旧中国“租界”的关系之争。

  【三】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论述计划与市场的关系

  交锋:市场经济“姓资”还是“姓社”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引进外资、开办特区等政策,在社会转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比如双轨制,物价上涨。这时社会上有人信心动摇,开始出现了姓“社”姓“资”的争论。针对这种思想状况,小平同志提出“不争论”方针,“因为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

  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讲话中创造性地论述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可以实行市场经济。这是对传统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

  【四】

  2000年,江泽民在广东提出“三个代表”思想

  焦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

  “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取决于我们党。”世纪之交的2000年2月,江泽民同志在广东茂名考察时明确提出,只要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永远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并带领人民不断前进。这是总结建党80年历史、思考社会主义运动历史经验、结合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和现实状况作出的科学结论。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吕政说,“三个代表”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植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与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

  改革开放初期广东卷入几场争论

  “雇工问题”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城乡个体经济得以恢复发展,经营规模日渐扩大,逐渐突破国家规定的雇工8人限额,成为事实上的私营企业。雇工问题一时成为思想界、理论界关注的焦点。

  当时,在全国引起争论的有两个经营和承包大户,一是安徽省芜湖市的年广久,一是广东省高要县的陈志雄。年广久1981年创制“傻子瓜子”,并雇工经营;1982年雇工达60多人;1983年傻子瓜子总厂成立,雇工最多时达103人。年加工、销售瓜子由几万斤猛增到近千万斤。其自有财产也由几千元增加到几百万元,仅1984年就纳税30多万元。陈志雄是广东省高要县的农民,1979年承包8亩鱼塘,第二年扩至105亩,开始雇工,计有长工一人,还雇用了几百天短工,净入一万多元;第三年扩大到357亩,除5名固定工外,全年需请2300天短工,净入近4万元。

  1981年5~9月份,《人民日报》就“怎样看待陈志雄承包鱼塘问题”展开专题讨论。对此,人们有三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既然是雇工经营就必然有剥削,在我们的社会里不能允许雇工剥削,这是原则问题,因而绝不能允许雇工。第二种意见否认有剥削,认为陈志雄承包的鱼塘是集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没有改变。陈志雄雇人帮他管理鱼塘,他们的结合是一种新的劳动组合和协作。陈志雄的收入比雇工高得多,但这种差别是合理的、正当的。对于我国城乡出现的新的经济形式和经营管理方式,应该积极支持。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该承认客观事实,陈志雄付给被雇人员的报酬低于他们创造的价值,陈志雄的收入中存在剥削是肯定的。但这种剥削在我国现阶段是应该允许的。既不能不承认,也不能简单地加以禁止,只能限制和引导。

  雇工现象的出现,引起中央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当时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曾多次发表讲话,明确指出:对于雇工经营“不要采取‘戴帽子’、‘割尾巴’等简单取缔的办法”,至于个体经济未来的发展方向,“总的原则应该是:第一,要坚持社会主义;第二,不要走过去的老路”。要在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取其利而除其弊。

  1992年,邓小平回顾当时的情况时说:“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100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邓小平从改革的全局出发,强调城乡改革的基本政策,一定要长期保持稳定。慎重对待和处理此类问题,最终使刚刚萌生的私营经济得以生存和发展。

  “租界风波”

  20世纪80年代初期,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相继成立经济特区,对引进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及管理经验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不少人对近代中国饱受列强欺凌的惨痛历史记忆犹新。历史的阴影、盲目的排外情绪挟带着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结,使许多人对此抵触。有人将刚刚成立的经济特区视同旧中国的“租界”,将引进外资,对外商实行优惠政策视为丧权辱国,说什么“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之间变成解放前”。

  特区成立不久,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是通过深化改革来加以解决还是以此否定特区,便成为问题的焦点。为特区正名的是邓小平。1984年春节,邓小平到广东福建等地视察,肯定特区开放的经验,明确指出:除现在的特区以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点增加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于是就出现了沿海14个开放城市,中国对外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