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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已“富裕”乡村刚“小康”广东城乡收入差距大过长三角
大洋新闻
2008年01月30日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黄埔长洲,一位农民正在田里劳作,旁边一群来体验农村生活的城市人骑着自行车经过。时报记者 朱元斌 摄
  城乡区域发展有了新的进步,但发展不够协调,发展不平衡状况有待改善。——汪洋

  发展协调性有所提高,但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根本突破,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收入分配差距继续拉大,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朱小丹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报告中指出:“现在检验我省能否实现科学发展最主要的标准,考验党委、政府能力、水平最重要的依据,不只是要看如何能让珠三角健康发展,而且要看能否实现协调发展、共同富裕。”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的“外援型”经济导致目前珠三角一枝独秀的局面,同时,农村居民的生活改善程度远远落后于城镇居民。如何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平衡地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外源型经济致珠三角独秀

  2006年,广州、深圳的GDP分别达到6073亿元、5813亿元,而周边地区的云浮、汕尾分别为244亿元、247亿元,生产总值最大地区的GDP相当于生产总值最小地区的20多倍,珠三角与周边地区经济的差距相当明显。

  长期从事广东区域竞争力研究的广东省社科院科研处处长、研究员丁力认为,这种状况主要是外源型经济性质所导致。他说:“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招商引资将近2000亿元,但是90%的外资落在了珠三角地区。”丁力介绍,广东的外资企业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成本指向型,大概占70%左右,看中广东的低成本以及靠近物流中心香港等因素,自然而然以香港为中心,在深圳、东莞、广州、中山、珠海成扇形落户,形成聚集效应。第二类是市场指向型,投资企业来自欧美发达国家,看中内地市场,按市场制高点来布局,因此以广州、深圳落户者居多。第三类是“假外资”,这些企业是国内的企业经境外注册返回来投资的,也愿意在珠三角落户。

  丁力表示,正是外源型经济的影响,导致珠三角在广东经济发展过程中“一枝独秀”。

  城乡收入差距甚于长三角

  同时,广东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在逐年扩大。

  根据2007年统计年鉴的数据,从1978年到2006年,广东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都有了大幅度增长,但是收入差距也在逐渐加大: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13倍;到2006年,前者已经是后者的3.15倍;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也超过农村居民。另外,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2006年广东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2%,已经处于“富裕”范围,而农村居民仅为48.6%,只是“小康”水平。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教授张长生曾经专门对粤浙苏鲁经济发展进行过比较研究,他发现,广东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倍数扩大比浙江、江苏和山东都要大。比如2006年,江苏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42:1,山东是2.79:1,浙江是2.49:1,广东是3.15:1。

  广州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指出,“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收入分配差距继续拉大,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根据广州市统计局的数据,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收入的差距从1980年的1.88倍上升到2006年的2.54倍。

  丁力总结目前广东存在的城乡差距时称,尽管珠三角已经进入了相对发达的时期,但广东全省仍有近2000万人没有摆脱贫穷,有近2000万失地农民生活缺乏保障,有近2000万外来农民工收入依然低廉。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发展仍然很不平衡,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仍然滞后,周边地区发展基础仍然薄弱,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仍然不高,群众生产生活还有许多困难有待解决。

  农民难享工业化主要红利

  在广东,尤其是珠三角,“农民”一词,更多意义上代表着“户籍”概念,越来越多的农民“洗脚上田”,以集体分红、房屋出租等为主要营生。虽然他们的生活状况比过去富裕很多,但是,丁力认为,失地农民大多处于工业化的外围,既没有打工,也没有做企业主,这种生活模式就决定了工业化发展的主要红利不可能落在他们身上,也导致广东城乡差距越来越大。

  丁力介绍,在解决农村失地农民出路方面,一些地方也有一些措施,比如东莞对企业就有要求,拿出5个岗位来安置当地失地农民,比如安全生产管理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关税申报员等,这“五大员”主要是用于解决当地政府与企业的协调问题,实际上并不是企业的主要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