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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踩单车被拒门外远非环保问题
大洋新闻
2008年01月30日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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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来说,骑自行车的人被宾馆拒之门外是不足为怪的,但政协委员骑自行车被拒,却引起了舆论的轩然大波。“江苏政协委员骑自行车参会被拒会场外”(《东方早报》1月29日)的新闻说,江苏省政协委员、民进江苏省委成员、南京大学环境研究所所长朱晓东教授28日骑自行车去省政协会议双门楼宾馆会场开会,门卫不让他进门。即
使亮明身份,门卫也不理睬。经过长时间争执,朱教授才获准从宾馆后门的员工通道进入。为此,朱教授专门向政协大会提交了一份名为《践行节能减排与绿色交通,星级宾馆饭店为骑自行车顾客优先提供停车处》的提案。

  尽管人们早已习惯了骑自行车被歧视的社会现实,但无法接受政协委员也被歧视。这表明,政协委员在人们心目中还是有别于普通人的。相反,宾馆的保安将政协委员与普通人视为同等,则是缘于内部制度及他的经验判断。异口同声地讨伐门卫,事实上无异于无的放矢。在当前的“国内惯例”下,谢绝衣衫不整者、骑自行车者入内,几乎是所有星级宾馆的规章制度,门卫为了保证自己不被驱赶,就得驱赶衣衫不整者与骑自行车者。

  星级宾馆的门卫应当是见过世面的人,大多炼就了一幅“星级”的看人标准。既然宾馆不接待骑自行车的下等人,则他们日常所见,皆为开轿车的上等人了。政协委员骑自行车,难免让他们感到意外,经验判断能力出现偏差也是在所难免的。毕竟,这次来开会的人,基本没有骑自行车的。在门卫的眼中,参加高级别会议的人大概非官即商,不至于以自行车代步。就拿朱教授来说,他也声称“我不是买不起车,但我是研究环境的,得先带头做好环保。”可见,门卫的眼神也有不好使的时候。如此说来,门卫歧视的并非朱教授,和朱教授所倡导的环保,而仅仅是歧视自行车罢了。

  尽管朱教授骑自行车倡环保的行为值得赞赏,但他借此提出“星级宾馆饭店为骑自行车顾客优先提供停车处”的建议,可能有些不合时宜、不痛不痒。如前所述,歧视自行车是一种“惯例”。不仅宾馆歧视,一些地方政府也有歧视之嫌,一些城市曾经鼓励发展小轿车,新规划的道路不留自行车道就可证明。但呼吁了多年,收效甚微。至于被拒事件的环保因素,也难以成立。宾馆是旅游设施,来此消费的基本都是外地人或本地有钱人,人们不可能因为宾馆“允许自行车入内”,而响应环保号召,改骑自行车来住店。

  要想触及问题的根本,我建议朱委员改换提案:应当建议政协委员选举中,增加平民委员的比例。眼下,政协委员的构成中,名人、商人及学者的比例是压倒性的多数,以至于出了个骑自行车的委员,就成了新闻。开轿车的委员通常都很忙,离平民生活隔膜也较深,通常都难以较好地反映平民的真实政治诉求。无疑,人们需要更多的骑自行车的民意代表。

  应当建议废除宾馆业的歧视性“惯例”,因为它们是违法的。由于骑自行车的普通百姓基本都不怎么去宾馆,因此人们都接受了“谢绝衣衫不整者”、“骑自行车免入”的霸王条款。殊不知,这样的条款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该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作为民意的代表,政协委员有责任带头向宾馆违法的“惯例”叫板。

  综上所述,自行车被拒问题,涉及的乃严肃的政治问题与法律问题,非简单的“社会歧视”与“环境保护”所能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