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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激辩
大洋新闻
2008年01月30日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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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并没有剥夺死刑犯婚姻的权利,也没有禁止死刑犯结婚。仅仅法律的层面上看,他们就有权利结婚,何况上升到人性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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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他(她)曾经是否多么的罪不可赦,只要法律允许,应该给予办理。体现法制社会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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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演义》里关羽被杀后仍然大呼“还我头来”,最后还是普净一句“今将军为吕蒙所害,大呼还我头来,然则颜良、文丑、五关六将等众人之头,又将向谁索耶?”解开心结,关羽终于明白自己同别人其实是一样的,并无特殊之处,“于是恍然大悟,稽首皈依而去”。死刑犯要求人性关怀,那被害人的人性关怀去找谁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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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剥夺了多少人该享受的权利,其中不乏结婚的权利。什么事情都是对等的,在这种情况下还想享受结婚的权利,我感觉不应该给予!临终关怀!他们关怀过那些被他们杀死的人吗?人没有了人性跟动物无疑,为何要给他们人性的关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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