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廊“钉子户”3次撕毁封条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4-07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成小珍

  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实习生 叶青 通讯员 潘萱 朱泽林 ) 近日,石碁镇清河东路“金至尊发廊屋”的个体工商户唐某,因公然抗法3次撕毁查封发廊的封条,继续擅自无照经营,被当地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2007年11月9日,石碁工商所对地处清河东路“金至尊发廊屋”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无照经营,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发廊屋停止经营,并依法予以查封。但该发廊屋的经营者唐某没有按要求到工商所接受调查,还擅自撕毁封条继续无照经营。今年2月20日,石碁工商所执法人员于再次前往该发廊屋,对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第二次依法予以查封,且由石碁镇综治办作出停水停电的处理。但不久唐某再次擅自撕毁封条,并私接水电继续进行营业。

  近日下午,石碁工商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前往查处,第三次对“金至尊发廊屋”依法予以查封。大约2小时后,刚贴上的封条又被第三次撕毁,继续照常营业。 

  面对这个“钉子户”,工商执法人员协同派出所的民警展开调查,经当地派出所现场调查取证,认定唐某擅自撕毁封条的违法事实清楚、性质恶劣,已构成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对其行政拘留 10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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