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就7大方面提意见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4-19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朱小勇
时报讯(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穗仁宣) “志愿服务执行无偿原则是否合适?”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就《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开始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市民可就“为志愿者购买人身保险规定是否合适”等7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社会各界人士可于5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发送给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邮政编码:510030;传真:020~83232962;电子邮箱:yawind@163.com。
据悉,李自根等21名市人大代表在广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制定〈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的议案(第007号)》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为了贯彻民主立法原则,做好该法规的制定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现在广州人大信息网(www.rd.gz.cn)全文公布代表议案所附《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建议稿)》(以下简称《建议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就以下问题和其他有关问题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议稿》关于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的规定是否合理、明确?公民个人和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自愿从事志愿服务的行为,本条例是否需要进行规范?
二、《建议稿》第二条关于志愿服务基本原则中的“无偿”原则是否合适?是否还需增加其他原则例如“诚信”“非营利性”原则?
三、《建议稿》第九条、第十条以及第二章关于志愿者组织管理架构的规定是否合理?对志愿服务行为应当建立怎样的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模式?
四、《建议稿》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等条款规定的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志愿服务对象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当如何界定?现有的规定是否合理、合法?
五、《建议稿》第十四条规定志愿者组织应当协调志愿服务的受益单位为志愿者办理相关的人身保险的规定是否合法、合理?对可能危及志愿者人身安全的志愿服务,如果作出为志愿者购买强制性保险的规定是否合理、必要?
六、《建议稿》第三十一条关于志愿服务经费保障的规定是否合理?政府应当建立哪些制度对志愿服务事业进行支持?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等条款规定的志愿者激励措施是否合理、合法?
七、《建议稿》是否应当针对社区志愿服务和大型文体赛会等志愿服务规定发展和促进志愿服务的具体措施?
八、其他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