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焦点:到底有没有损失该不该赔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4-24 来源: 信息时报

  陈焕拱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昨日该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陈焕拱表示,农村土地在国家未计划征收使用时,土地使用权归原农民所有,农村圈养猪舍从来都不用报请城市规划局批准,一审法院将猪场定性为违法建筑是错误的。陈还说自己对于造成的损失一直都是实事求是的没有半点儿夸大,法院为什么会无法认定?最不能接受的是,既然法院判了拆除猪栏违法,为什么违法者不用赔偿,这样的判决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就好比杀了人定了罪,却最终不用坐牢,这样的法律还有什么意义?”

  增城城管则答辩称,增城城管并没有砸猪场,只是发出了《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谁砸的找谁去。城管方面还提出,陈焕拱无证经营养猪场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基于违法行为所得的利益不应该得到法律保护,他在该案中索赔的损失本身就是非法经营,而可能存在的损失,不在法律保护之列,不应得到赔偿。

  此案二审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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