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吧私自扩建受处罚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4-29 来源: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杉 通讯员 黄锦雯 马成刚 张莹) 近日,广州地税第三稽查局联合公安部门对黄埔区一家网吧进行检查,发现该网吧隐瞒营业收入110多万元,偷税数额达30多万元,税务部门随即对该网吧进行补税并处罚款和滞纳金的处理,而且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据查,该网吧在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变更了营业地点,以大于原营业规模的场地进行经营,但纳税申报却还是按原来规模的营业额,经税务部门查实,该网吧隐瞒因扩大营业规模的营业收入110多万元。

  根据《征管法》第63条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市地税第三稽查局对该网吧进行补税并处予罚款和滞纳金的处理,而且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市地税第三稽查局表示,对该网吧而言,偷税导致的后果不仅仅是补税罚款,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代价是惨痛的。因此,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诚信纳税,不应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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