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更迭 老劳模可申请帮扶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5-01 来源: 信息时报
时报讯 广州市总工会主席郑奕耀认为,从1978年到2008年,劳模的评选标准在本质上都没有变化,“艰苦奋斗、甘于奉献、争创一流、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劳动光荣”这些包括在其中的精神内涵一直都在传承。“但在形式上则体现出一定的变化和发展过程,比如,以前多是一线工人、默默奉献的小人物,现在则不局限于‘老黄牛’,而是注重广泛性、多元化,如有技术管理人员、干部、民营企业家、农民工等;另外,现今是知识经济时代,评选劳模也更注重体现时代性与创新性。”
贡献突出便有机会参选
郑奕耀说,劳模评选范围的扩大,其实是职工内涵扩大的一个体现,近年评选劳模,一个很大的特点是年轻化,“有很多二三十岁出头的人,因为做出特殊贡献,被纳入这一荣誉群体之内。”郑奕耀认为,劳模称号是终身的一个光荣符号,“现今,因社会大环境的变化,评选劳模也越来越与时俱进了。”
广东省总工会巡视员廖文正也表示,30来年评选出的劳模来自各行各业,只要在各自的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都有机会进入劳模的行列。“这30年来,劳模的评选,从以前侧重体力劳动者发展到现在越来越重视脑力方面的工作者,如今的标准主要是依据一个人或集体所形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评选;以往要成为劳模,年龄可能要到了四五十岁才能评上,而现在二三十岁,只要有突出的贡献都有机会评选”。廖文正说,年龄的变化也反映了时代的发展,“现在二三十岁的人,也有大把的能做上领导”。“不过,无论怎么变,我们评选劳模时,还是会向一线的工作者倾斜”。
据了解,2008年原本要评选出180名劳模的,但由于突如其来的冰雪灾害,又在原有基础上追加了113名集体和个人,追加的集体和个人主要集中在广州、韶关两市的电力、铁路、民航、公安、交通等五大行业。
以前领月津贴现在一笔过
记者从市总工会专管劳模“生老病死”的经济工作与劳动保护部获悉,2002年以前评选的劳模,市劳模能每个月享受130元的劳模津贴,而省劳模则享受150元,全国劳模享受200元。2002年之后,则一次性发放劳模奖励金,距现今最近的2006年,省劳模获得了1万元奖励,市劳模则有1.5万元。“现在劳模的作用更多的是一种荣誉、一种鞭策,给他们经济上的作用已经不大了”。
省市劳模每3年评一次,全国劳模每5年评一次。据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大病、重病的劳模,每年年底可以向省市工会申请生活补助金或特殊困难帮扶金。“像心脏病、癌症这些,有医生证明的话,就能按照每年申请人数的多寡获得一定补助,当年申请的人多,得到的就少些,申请的人少,得到的就多些。”30年前的“老劳模”,因上了年纪,很多都有不同程度的病痛缠身,“劳模看病,个人自付部分可要求单位补助,但并不是强制性的。如果符合一定病种、病情条件,也可以向市退管办申请。”据悉,考虑到目前物价水平和社会发展,“老劳模”的补助津贴有可能进一步提高,但目前仍未确定。
此外,针对一些劳模遇到生活上的困难,廖文正表示,全省有1000名全国劳模,针对生活困难的广东省全国劳模每年每人都有3000元的帮扶资金;而广东省劳模大概每年都有100万至200万的资金,生活上有困难的劳模能每人一年领取300至500元的帮扶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