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仲裁法让违法企业得利?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5-01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张配吉
时报讯 (记者 张配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今日正式实施,企业、劳动者对该利好消息特别关注。广州一劳动部门人士指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实施之前,广东省已经针对劳动者实行减免政策,全免加大了其利好因素,但从另一方面看,亦在客观上“减少了违法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了政府财政支出。
违法企业从中得利
据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劳动部门人士说,他所在的区今年头4个月的案件处理数已经是去年同期的3倍,1到4月受理仲裁案件达356件,依据广东省早已经对劳动弱势群体实施的减免政策,预收申请人仲裁款仅25万元。
“申请人主要是劳动群体。按案件统计结果,80%案件劳动者胜诉,败诉方须缴仲裁费用,也就是说被告企业除要支付仲裁裁定的赔偿金等外,还要承担仲裁费。实行新仲裁法后,仲裁双方不论谁输谁赢,都免交仲裁费。那么,客观上企业就算被判定违法,也同样获得免交仲裁费用利好,这涉及到违法企业得到‘减少了违法企业的经营成本’之利”。
中小企业也将受惠
广州市一家装饰公司法人夏先生则表示,劳动者及中小企业应该都被列为“弱势群体”,在实施新仲裁法后,这些主体均是获得最大利益对象。他说,在实际的劳资纠纷中,不仅仅是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工薪等经济纠纷,还包含着大量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从该层面来看,新劳动仲裁法对劳动者,对在市场中竞争的守法中小企业无疑是有利因素,特别是仲裁时间、效率上的明文规定,更振奋人心。”
一名姓罗农民工说,劳动仲裁费用全免,案件受理及出具裁决书的时限缩短,将大大减少经济纠纷中发生的磨擦,特别是弱势群体。
他说,身为分包商,同时也是农民工,承揽的都是一些技术含量较低、量不大的建筑工程。“本人新近和某大公司发生经济纠纷,牵涉到二十多万工程款,按照仲裁程序来走的话,费用不说,还顾虑到仲裁时间。现在正式实施劳动仲裁费用全免以及相关政策,这是个好消息,将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