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公司停牌具有典范意义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5-14 来源: 信息时报

  5月12日14时28分,在四川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强烈地震发生数小时后,上交所对四川、重庆等45家无法取得联系的上市公司股票实施停牌,深交所也对金路集团等21家四川上市公司的股票实施特别停牌。在突发灾害发生后,沪深证券交易所对无法联系上的上市公司股票实施大面积的停牌,这在中国的证券史上还是第一次。应该说,这是对投资者利益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最好保护,对稳定资本市场也能起到重要的作用,这一做法对以后相同情况的处理具有标志性意义。

  在大的自然灾害发生时,必定有上市公司的经营受到灾害的影响,而地处灾区的上市公司更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但在自然灾害发生后,由于缺乏相关渠道,众多普通投资者只能依靠猜测,或是道听途说,从而对自己投资的个股做出错误的操作,而有渠道的机构投资者则可能利用普通投资者的不明就里,操纵价格,导致股价出现暴涨暴跌,进而影响资本市场的稳定。

  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可能发生自然灾害,但灾后的不确定性应该尽早地消除。在1998年的洪灾以及今年的雪灾中,部分位于灾区的上市公司个股在交易中出现暴涨暴跌的情况,投资者不明就里盲目操作是导致这一情况出现的重要原因。如果当初也对可能受灾害影响的上市公司提出公告要求,也许众多投资者就不会作出错误的操作策略。

  相关部门本次作出的停牌措施,决定公司发布公告后才可复牌,这样投资者就可以查看公告了解灾害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进而作出投资决策,这一举措无疑体现了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昨日的盘面上,虽然大盘收阴,但全天走势相对平稳,在已经公告经营正常未遭停牌的川渝企业中,五洲明珠、华邦制药等还封住了涨停,由此可见地震对资本市场暂时并未形成太大影响。

  自然灾害发生后,稳定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资本市场的稳定无疑也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本次的集体停牌,无疑是保持市场稳定的积极举措。

    邹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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