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救助安置亲属监护优先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6-04 来源: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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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愿者在永安镇安置点与小孩子做游戏。 |
时报讯 据民政部消息,日前,民政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制定《关于汶川大地震四川省“三孤”人员救助安置的意见》。孤儿身份确认后,将采取5种办法安置,包括亲属监护、家庭收养、家庭寄养、类家庭养育以及集中供养。
《意见》明确指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就近为主、异地为辅”是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孤儿、孤老和孤残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的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下简称“三孤”人员)救助安置的总体原则。
《意见》指出,对于“三孤”人员安置,要采取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和措施,要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紧迫问题,又着眼于将来的长期妥善安置。要按照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对“三孤”人员进行较全面可行的安置渠道。
对孤儿和暂时无人认领的儿童,《意见》提出要尽量尽快将其与其他受灾群众分开,一方面尽快帮助他们查找父母和亲属,一方面尽快把他们妥善安置到四川省内条件较好的福利机构和公办学校,暂时集中养育或在学校寄宿。四川省内安置有困难的,由民政部协调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