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灾区免收火化基本费用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6-07 来源: 信息时报

  北京消息 昨日上午,民政部举行记者会,就网民反映地震灾区的部分殡仪馆,对地震遇难者遗体火化、骨灰认领收取高额费用的问题,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张世峰表示,6月3日,民政部在与四川省民政厅、市州民政局进行沟通后,得到的结果并非是如网上所说的那样,里面存在一定的误解。从5月17日之后,四川境内火化都免收火化等基本费用。

  灾区殡仪馆已退返火化费

  张世峰介绍,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5月13日到15日,当时在四川省内,对于遗体火化收费问题没有出台新的政策。因此这些费用是按照过去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5月15日,四川省民政厅明确规定对于震灾中遇难的遗体火化,实行先挂账,暂不收火化费。当天起四川省灾区许多殡仪馆,就开始了退还火化费的工作。

  5月17日,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出台了意见,四川省民政厅立即实行免收火化等基本费用的规定。从5月17日之后,四川境内火化都要免收火化等基本费用。

  张世峰还指出,火化的项目很多,我们所说的火化费是最基本的。比如说现在四川每具遗体火化的同时,还要送300元钱的骨灰盒。如果家属说不要300元的骨灰盒,要3万的,殡仪馆给了家属3万的,家属不进行补差是不行的。所以政策规定免征基本费用。

  三部委文件规定基本费用实行补差,这并不是不人性化,恰恰是考虑到社会的公平,有特殊需要就必须满足,在当前灾情特别紧张的情况下,有时是很难满足。

  每市建一儿童福利机构

  张世峰还说,民政部计划在四川几个重灾区的每一市(州)建立一所功能完备、条件比较好的儿童福利机构,同时要求几个重灾县建立综合性的社会福利机构。

  “各县的‘三孤’人员不是非常多,我们将建立综合机构,包括对于老人和部分儿童的福利设施。县综合性福利机构主要是要作为儿童、孤儿居家家庭寄养、家庭抚养的依托和载体。儿童主要安置在地市一级。”张世峰说。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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