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卷老师也要过“考试关”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6-17 来源: 信息时报

  时报讯 今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出台“新政”,要求所有评卷教师上岗前先“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流程如下:“选拔——培训——敲定评分标准——评卷者考试——三次机会——考试通过上岗,不通过走人”。昨日,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具体实施步骤。

  首建“高考评卷教师库”

  为保证评卷教师的优质评卷水平,每位教师成功闯过“三关”才能坐进评卷场。

  第一关,跻身评卷教师库。今年广东首次建立高考评卷教师库,从全省21个地级市130多所县区中学抽调出优秀教师纳入此库,共约7200人。“进入评卷教师库的每一名老师都富有经验,今后高考的评卷教师可直接从这个库中选出。”华师大副校长刘鸣介绍,广东的高考评卷教师库不仅走了全国其他省市的前面,而且还具有流动性。“不适合的,在评卷过程中有不好记录的,都会被‘除名’。”

  第二关,每位教师都要接受三次考试。首先,每一科都会安排多位著名专家对答卷进行试评,对每一道题给出评分标准,然后所有参与评卷的老师都要被分到至少10份试评答卷,重新进行评分,评分结果要跟专家评分达到一定的吻合度才能通过考核,否则就取消资格。这样的考核要连续进行三次。

  评卷过程中随时抽查

  第三关,随时接受抽查。今年的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系统新增加了对评卷教师的考核、测评功能。评卷老师在正式评卷的过程中,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时被分发到专家试评卷。“有的老师打完分了会发现计算机冒出一句‘评卷客观,请继续努力’的话,才知道自己被‘抽查’了。”该负责人说,“如果被发现问题,该老师就会被重点监督,及时了解、判断和修正其评卷标准。”这样的标准检测卷每天平均会出现两到三次。而语文作文评分则实现“双评“制,第一位教师评了,第二位教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重新再评一次,所评分数误差在6分以内按平均分算,如果超出6分范围,题组长再独立重新评分。在评卷过程中某些教师被这种毫无防备的“突击检查”“击倒”多次,就要被作出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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