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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理财胜经本版新闻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6-17 来源: 信息时报
已经在银行有按揭贷款,再按揭买第二套房的借款人,将执行首付四成、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的规定,无论第一套房贷是否结清,再买房都将视为第二套房处理,同时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已经办理按揭,即使以另一方名义再贷款买第二套房,同样视为第二套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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