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产品=赌博产品?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6-17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邹锦强
因参与交易的投资者中80%甚至90%出现亏损,银监会全面叫停了外汇保证金业务。出于对投资者的保护,监管部门这一举措值得称道。因为有10~50倍的杠杆倍数,外汇保证金交易吸引了不少渴望通过这种杠杆效应迅速致富的投资者,然而现实状况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预期,除了银行本身赚钱,九成投资者花钱买了一个教训。银监会人士说:参与者高损失、低盈利的概率状况已近似于“赌博”,此言可谓一语中的。
金融创新产品在推出初期,发行单位往往极尽粉饰之能事,给投资者的感觉仿佛产品一经推出就能给普罗大众带来天大的投资机会,参与到分钱的盛宴中。然而,投资者在接触这些投资产品后却总是伤痕累累。认沽权证原来被包装成内地资本市场唯一的“做空”工具,但在理论和实际上都终将归零的情况下,最终毫无悬念地成为了一种“赌博”产品。
金融创新产品何以沦落为赌博产品?综观外汇保证金交易和认沽权证这两种“赌博”产品,不难发现,一是产品本身设计的不足,二是交易中公平不足。外汇保证金业务的杠杆倍数有的高达30倍至50倍,远远超过国际上银行普遍认可的杠杆倍数,也超出了银行自身的风险管控能力。而在交易中,银行甚至允许外汇交易员从事此业务,对普通投资者而言极不公平。而在认沽权证中,产品从一开始就在理论和实际中缺乏有效的评估,在根本不具备投资价值的情况下,投资者只能怀着赌博的心态进行“博傻”,而机构无限制的创设给投资者挖了一个更大的陷阱,最终机构在毫无价值的认沽权证中赚了个钵满盆满,而普通投资者则只能接受血本无归的现实。
尼日利亚因为保证金交易“赌博”之风盛行,央行作出了禁止保证金交易的决定,而为了应对保证金交易可能带来的冲击,在金融领域发生连锁反应,该国股市上周被迫“冻结股价”一周,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危机。由此可见,当金融创新产品沦落为赌博产品的时候,危害的或许不仅仅是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对机构本身、甚至对于国家的金融体系也可能造成危害。
邹锦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