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装修需交1000元押金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6-18 来源: 信息时报

  据《示范文本》,业主应按规划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规划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关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并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并交纳1000元装修押金给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装修押金在装修完工后,经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派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退还。业主建筑物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早上8:00至12:00,下午2:00至7:00,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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