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此造成误诊将进行责任认定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6-18 来源: 信息时报

  广医第一附属医院是此次检验单互通的签约医院之一。该院常务副院长赖永洪表示,“由于不同级医院检验能力有差距,相信前期,验单互通政策应该在同级别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中推行”。

  谨慎对待非同级医院验单

  赖永洪表示,广州的三级甲等医院间在检验方面的差距不会太大,但这并不代表所有的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检验结果都会通行无忧。“很明显,写在检验单据上的那句‘本检验结果仅对标本负责’,就决定了医生为防意外在临床上不能机械地执行一单通。对于那些不处于稳定期的患者而言,在转院或跨院治疗后,一些检验还是需要重新进行的。比如患者血液检查中的电解质检查,这是个每天都不同的动态结果,该项目检查是否纳入到本次签约的协议内容,仍然令人拭目以待”。

  据了解,此次签约医院都是市内的三甲医院。多家医院表示,虽然非同级医院的验单具有参考意义,但未到像同级医院般可以互认的程度。广医三院陈安薇院长表示,“对于非同级医院的验单,我们会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去对待。当然一切还是要从病人的实际病情出发,是否需要再检最终还是要看医生的诊断结果。”

  据了解,由于协议中已经对互通验单后若出现的误诊结果有了相应的责任认定规定,因此这一方面是要求参与互认的医院要实施更严格的检查质量控制。但一旦跳出这个协议之外,对其他医院的验单也予以这样的认定则势必承担着很大的风险。

  病情若变化中还会再检

  据签署协议的多家医院介绍,在听闻即将进行验单互通之后,他们都在医生中进行了相关的政策宣传和动员,医生们对此也表示了认可和支持,“我们认为验单互通对医院来说是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强制意义,会要医生们严格遵守,如果可以通过诊断认定患者病情和验单上的检验结果没有出入,那么我们不会再让患者进行重复的检查”,但他们也表示,并不是说对所有的验单都会一概认可。

  市十二人民医院的古立诚院长认为,一些疾病的病情处在变化中,如果医生认为验单和病人病情不一样还是会再次请病人做检查,“比如有些发烧病人,如果他退烧了血检肯定不一样,这时候我们会向病人说明情况,请他再做检查。”此外古立诚认为,有的病情单是一种检查可能难以对病症做出准确判断,需要另外进行别的种类检查方可确诊,“就像有时做了B超还会做CT一样,这并不是重复检查。”古立诚说,在这种情况下希望患者能信任医生。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检查项目都纳入“免再检”的范围。据市第一人民医院黄达德院长介绍,有些所得结果会变化很快且价格比较低廉的检查项目就不在此列,“比如小便常规检测,可能每天都会有变化,因此昨日的检测结果就不能作为今日的检测依据,所以还是要再检的”。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