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复活”时间再次延期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6-19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童丹

  时报讯 (记者 童丹 通讯员 交宣) 驾驶证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驾驶人请注意了!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日前表示,原计划在今年5月31日后停止办理的“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恢复业务”(简称“驾证恢复业务”)将延期办理至今年12月31日,请未办理此项业务的驾驶人抓紧时间办理。

  驾驶证“复活”延期复活期暂不作处罚

  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从2007年5月份开始办理的“驾证恢复业务”被认为是解决机动车驾驶证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问题的好方法,群众对此反映非常热烈,随着办理截止日期临近,到车辆管理所办理“驾证恢复业务”的驾驶人也逐渐增多,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因为身在外地、收到消息过迟等原因无法及时办理“驾证恢复业务”。考虑到上述原因,以及为群众的切身利益着想,车辆管理所将“驾证恢复业务”的截止日期由今年的5月31日推迟至12月31日。

  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在集中办理恢复期间(2007年5月8日~2008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在路查路检时暂不会以驾驶证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为由扣留证件并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南沙萝岗驾驶人要到指定地点办理

  广州市区驾驶人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岑村)或各分所办理,两区两市的驾驶人到本辖区的分所办理。南沙、萝岗区驾驶人按以下地点办理:驾驶证由岑村总所发出的驾驶人应到市区总所或分所办理,驾驶证由两区两市分所发出的驾驶人到对应分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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